文章作者:湖北星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文章來源:http://m.r7101.cn 發布時間:2024-07-29
各縣市區發改局、教育局、財政局,全市各義務教育學校: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課后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3〕26號)、《省教育廳辦公室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課后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鄂教基辦函〔2024〕2號)、《省發改委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鄂發改價調〔2024〕46號)等規定,鑒于原課后服務收費標準文件(宜發改價調〔2022〕14號)試行期滿,結合全市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開展情況,經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共同研究,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重新制定全市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收費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標準
城區85元/生·月;縣市(含夷陵區)75元/生·月。
二、相關要求
(一)明確收費范圍。嚴禁原來免費提供課后服務的寄宿制學校,以及放學時間未變化、未增加服務內容的學校收取課后服務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課后服務的相關費用,按照國家、省相關政策予以減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得收取課后服務費,其因提供課后服務發生的費用直接計入學費成本。
(二)規范收費行為。各地要加強對課后服務的指導和監管,不得以課后服務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不得違背學生家長意愿強制收費或捆綁收費,不得通過家長委員會、第三方機構等收取課后服務費,不得將早到校看管和自習、午餐午休看管、晚自習等納入課后服務收費項目。課后服務實行按月收費,退費按天計算,按學生實際參加天數分月核算,不得提前預收。學校要事先征求家長意見,并告知服務事項,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要求學生參加課后服務并收費。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將課后服務收費標準、服務時間、課程內容等相關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三)提高服務質效。學校要充分考慮學生和家長的意愿,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科學合理確定服務時間、內容及形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得利用課后服務時間組織學生刷題備考、講授新課或集體補課,增加學生課業負擔。
(四)加強經費保障。課后服務收費要納入學校預算管理、專款專用,主要用于參與課后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及課后服務過程中發生的直接耗材支出。課后服務過程中發生的水電費、校內場地使用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維護維修費等其他公用支出,由學校通過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統籌保障,不足部分由同級財政統籌相關經費解決。
三、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春季學期起執行,《市發改委 市教育局 市財政局關于宜昌市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宜發改價調〔2022〕14號)同時廢止。執行期間,國家和省對課后服務收費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宜昌市教育局
宜昌市財政局
2024年7月25日